【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无论是网络还是纸质乃至广播,我们见到或听到最多的是文学作品,而哲学与史学对于我们而言似乎距离稍稍远了一点。曾几何时,本人对哲史也是热爱有加,亦曾写过一些关于哲史方面的拙作,只可惜杂七杂八所务缠身最终于没能坚持下来。而今天看有资料显示,巴先生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便开始了中国历史的研究,穿插叠加耗时33年之久翻译和评价了《史记》和《资治通鉴》两部史书,总计53部近1600余万字,应当说,巴先生在史学文化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所以,我们约请了巴先生,从今天开始拟陆续连载巴•钢普力布先生几篇关于历史和哲学方面的文章以飨读者,请爱好哲史的读者朋友前来围观,并提出自己的史学观点,以促进我们的哲史研究更快更好地发展,同时也为丰富《人民艺术家网》内涵做出各自的贡献。全文近九万言,我们打算分八期连载,以便为读者省去些许鞍马劳顿。
编者:文心
编辑同志:
最初的爱情主要是以占有为第一性的。如果死缠烂打不间断地持续操控这种占有,也只是因为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某种伤害,或者说要为自己的颜面讨回一些公道以平衡失重的心理而已。而我无论任何事情都没有任何占有欲,更谈不上持续,所以没有任何理由与任何必要讨回任何公道,故更谈不上失重。从1988年入笔,断断续续写到2014年,也就是说这些所谓的研究文本在电脑里沉睡了将近二十七年之久。今天我把它拿出来晒晒太阳。因为我深刻的体会到,著书本身很艰辛,想必古人写历史更艰辛。为了对得起他们的劳动我尽自己绵薄之力,从1983年起我便以精神的双手操弄着犁耧耙耒,冒着严寒酷暑耕耘着大片大片的历史田畴,唯恐荒废违逆了古人的每一滴心血。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想牵引着逝去的岁月,让历史的每一寸光阴,照亮现代人每一寸心灵田园,再一次点燃起他们对现实生活的每一滴激情。而我坚信,一代高高在上的《史记》,决不会输给一部刚刚出世不久的稚嫩的《竹书纪年》,而尽管人性长期由善恶掌控,但人性中那部分不善不恶成分,随时都处于各自有所归属的叛逃状态,这种随时对状态的改变依然存在着变异的可能,而且人性的动态只是人性对自身的一个认知条件,而绝非是牢不可破的某个永久性主宰。因此,可以比对,可以质疑,可以恐惧,却就像我们不能因为怕死而放弃活着一样。《竹书纪年》诚然可贵,而我们没有丝毫资格对《史记》有所微词,这是每一位有良知史学人必具的灵魂下限。因此,我并没有不给《史记》留一点体面的初衷,只是我坚信,谁更接近人性善恶的本真,谁就更容易靠近被人们认同的资质。屈尊降贵焉伍中天之日,枯藤燃枝怎比慧眼如炬。今天我将学习与研究历史的一点点成绩,向大家作一次胆战心惊的汇报,乞诸方家矫愚凌乱并匡吾不殆,如是,岂一个“谢”字了得。
作 者
于2025年08月01日
两种文明的冲突价值
作者:巴•钢普力布
历史的就是真实的。何为历史?经历的已然过去。这个答案很简略,但很能说明问题。真实的历史可以用三个维度来阐释:一是经历的正善经验,可以为我们的日后生活提供指导;二是经历的负值经验,可以用来培育吸取教训能力与习惯,告知我们不可为之而不为;三是经历了既不是正善经验,又不是负值经验,可供自己掂量再三然后,经过严密的判断,决定可做不可做。这些都是最为可贵的正直正善之举。因此关于历史,本人一直以来怀抱着小心翼翼的神圣态度来学习与研究。五十余年以来,也算矻矻以求,勖勖不惰,作深耕寥辍不为过。尽管所获微薄,但还是孜孜不倦,淘淘其间更兼陶陶其间,足见人心之可贵可爱。而就在即将越过花甲之年的时节,我被狠狠当头一棒,那一棒着实揍我不轻,生生把我打懵——两千多年以来一向权威的《史记》被直接挑衅,被新知新宠似乎刚刚冒出茅庐的《竹书纪年》大有干翻的凶险,看它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理直气壮地登录了我的视界,使我在万般无奈却又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将自己毫不心慈手软地推翻——要知道,我面临着两种文明的严重冲突——该如何从适?
六、复议善君成汤与贤相伊尹
(一)善君成汤
1.善君由来
所谓善君在历史上能够享用这种称谓的君王皇帝实属罕见,成汤算一位。这是因为:商朝建立不久,遭遇连年大旱,整整7年,滴雨莫落,河水滴未,草木焦黄,庄禾枯干,颗粒不收,许多地方的大地上,裂开一尺或更宽的口子,人民叫苦连涟。无奈之下,人们求助于神鬼,然而,各种各样的办法都用过了,老天仍然不给情面,照样滴雨不落。这时,一位巫吏(负责占卜的领导)卜了一卦,说:“用人作祭品,老天才会下雨。”汤王长叹一声:“求雨本是为了百姓,怎么能再让百姓去做牺牲品呢?”他思忖良久,过了一会儿猛然大决,暗下决心,为了天下苍生,为了救民之难,何惧身价性命,遂断然说道:“假如一定要用人来作祭品,就让我来吧”!
这一天,艳阳高照,炽烈灼灼,汤王献身求雨,臣民们为此举行了一个盛大的典礼。地点在亳都城外的桑林即今亳州汤陵西二里。汤王沐浴后,修剪了指甲和头发,身着白色的粗布衣裳,跪在神台前祷告:“天呀,我是一个有罪的人,我一个人有罪,苍天意欲惩罚便惩罚我自己吧,请不要连累万民,倘或万民亦有罪,罪不至民身都在我一个人身上,请上天对我这个罪王进行惩罚吧”。接着,由两个巫师搀扶着,登上了高高的柴垛。汤王肃穆站立,闭着眼睛,待正午时分,由巫师点火。参加祈雨的人成千上万,他们都跪在柴垛的周围,望着贤王的身影,一个个泪如雨下,有的泣不成声。点火的时候到了,三声惊天动地的号角,巫师们用火把从四面把柴堆点着,欻刻间,浓烟滚滚,烈焰腾空,汤王迅速被裹在烟火之中。说时迟,那时快,天不绝明君,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阵狂风大作,刹那间,浓浓的乌云布满天空,紧接着,雷鸣电闪,俄顿处,大雨倾盆而下,平地积水成渠,刚刚燃烧起的熊熊烈焰,被这场倾盆大雨迅间浇灭。一时间,飘飘泼泼,甘霖滋润,俄顷浇透了大地,蓦然间,人们欢呼雀跃,把安然无恙的汤王从柴垛上扶了下来,众人唱着赞歌,送成汤回到王宫,从此,成汤的威望更是高涨,臣民拥戴的情绪胜过以往任何时候。
2.成汤建朝
汤建国后,鉴于夏朝灭亡的经验教训又作《汤诰》,要求其臣属“有功于民,勤力乃事”,否则,就要“大罚殛(读音:jí,动词:字义:形声,从歹,亟声。从“歹”,表示与死亡有关。本义:诛,杀死),同本义:殛,诛也——《说文》;明神殛之——《左传·襄公十一年》;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书·汤誓》;乃殛鲧于羽山——《史记·夏本纪》;愿丞相思舜帝殛鲧用禹之义——《三国演义》;又如:雷殛;惩罚:爽惟天其罚殛我,我其不怨——《书·康诰》;又如:殛罚(惩罚)、流放、放逐。通“极”;我不负神兮,神何殛我越荒州?――汉·蔡琰《胡笳十八拍》;诛杀,致死:雷殛;殛,形声。从歹,亟声。从“歹”,表示与死亡有关。出自《孔传》殛窜放流皆诛也。异其文,述作之体。本义:诛,杀死)。曾在漫画死神中出现:双殛‘行刑处’,露琪亚便是在此行刑)汝”。对那些亡了国的夏民,则仍保留“夏社”,并封其后人。汤注意“以宽治民”,因此在他统治期间,阶级矛盾比较缓和,政权比较稳定,国力亦趋日益强盛。《诗·商颂·殷武》称:“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十三年后,汤卒。因其长子太丁早殇,由次子外丙继王位。
公元前1600年,成汤正式建了我国第二个奴隶制国家——商朝。商汤立国后,吸取夏代灭亡的深刻教训,废除了夏桀时的暴政,采用了“宽以治民”的政策,使商王国内部矛盾比较缓和,政治局面趋于稳定,国力亦日益强盛起来。商汤开创了以武力夺得天下的先例,打破了天子是不可变的定律,是中国政治史上的第一次大变革,史称“商汤革命”。
3.七名九征
《竹书纪年•殷纪》曰:“汤有七名而九征(《太平御览》卷八三皇王部)。”意指:商朝开国君主成汤在历史文献中有七个不同的名字和九种不同的征伐事迹。《竹书纪年》记载:“汤有七名而九征”,关于“汤七名”的问题,最早记载的是《金楼子·兴王篇》,说汤“凡有七号:一名姓生,二云履长,三云瘠肚,四云天成,五云天乙,六云地甲,七云成汤”,这其中除了天乙、成汤和“履长”的“履”、“天成”的“成”见于先秦典籍外,其它五名皆不见所记,故不知《金楼子》所据何书?《御览》影宋刻及鲍刻本皆作“七名”,《存真》、《辑校》同,《订补》改作“七命”,无说。汤有“七名”,古有此说,《金楼子·兴王篇》云:‘成汤,凡有七号:一名姓生, 二云履长,三云瘠肚,四云天成,五云天乙,六云地甲 ,七云成汤。’或出于纬书,不尽可信。孤山据《竹书纪年》所考:成汤的七个名字分别应该是:汤、成汤、武汤、商汤、大乙、天乙汤(殷)、天成。之所以称之为“商汤”,是因为他是商朝的“成汤”。成汤大约生于公元前1670年,驾崩于公元前1587年,寿享84岁,古书中说汤有七个名名。称成、唐、大乙,宗周甲骨与金文称成唐。杨树达《积微居甲文说》云:‘按《太平御览》八十三引古本《竹书 纪年》云:“汤有七名而九征。”今汤名可知者,汤(卜辞作唐)、太乙、履三名而已。’(页三五)《孟子·滕文公下》:‘(汤)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帝王世纪》:‘(成汤)凡二十七征,而德施于诸侯。’(《御览》卷八三引)《广弘明集》卷一一法琳《对傅奕废佛僧事》所云:‘汤凡九征二十七 战’,则综合《纪年》、《世纪》之文。所谓‘九征’、‘十一征’、‘二十七征’,皆言其征伐之频繁,《存真》一一为之从典籍勾稽‘九征’之名,以征葛、有洛、豕韦、顾、昆吾、夏、三朡当之,而以‘余二征未详’,似泥。孤山之所以旁征博引目的就是想证实一个道理:《金楼子·兴王篇》,说汤“凡有七号:一名姓生,二云履长,三云瘠肚,四云天成,五云天乙,六云地甲,七云成汤”;而《竹书纪年》记载为:汤、成汤、武汤、商汤、大乙、天乙汤(殷)、天成。甲骨文作‘唐’或‘大乙’。至于汤有“九征”亦值悬疑探讨。《孟子·滕文公下》:“汤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帝 王世纪》:“成汤)凡二十七征,而德施于诸侯。”(《太平御览》卷八三引)《广弘明集》卷一一法琳《对傅奕废佛僧事》所云:“汤凡九征二十七战”,则综合《纪年》、《世纪》之文。所谓‘九征’、‘十一征’、‘二十七征’,皆言其征伐之频繁,就十一征、二十七征而言,孤山理解为寓指或虚指作形容词使用。《存真》一一为之从典籍勾稽“九征”之名,能够记忆清晰的只有“七征”,其余“二征”不晓得。譬如:征葛、有洛、豕韦、顾、昆吾、夏、三朡(读音:zōng,字义:1.拘系:以刑具敛足。2.狂病)当之,而以“余二征未详。”关于成汤“七名九征”,《史记》从始至终只字未提。相形之下这个历史记载就显得拘窄了一些。
(二)再提贤相伊尹
1.伊尹
伊尹,甲骨文有“伊尹”、“伊”、“伊奭”诸称。又有“黄尹”,亦即伊尹。郭沫若同志云:“黄尹,余谓即阿衡伊尹。“曰阿衡与伊尹乃二人,属无稽之言。阿衡即伊尹,伊尹即阿衡(道空语)。举《君奭(读音:shì,字义:1.盛大。2.消散的样子。3.恼怒)》以伊尹隶于成汤,以保衡隶于大甲为证。”然《商颂·长发》里有:“允也天子,降予卿士,实维阿衡,实左右商王。”叙在成汤伐夏之次,则又非伊尹莫属。旧说为一人,恐仍不能易。(《殷契粹编》考释页三三)先秦典籍记伊尹者至多,齐灵公时之《叔夷钟》铭文亦云:‘○=成唐(汤),又(有)敢(严)才(在)帝所,尃受天命,○伐○(夏)司(祀),○○(厥)灵师,伊少(小)臣隹辅,咸有九州,处○(禹)之堵(土)。’(《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页二0三)所谓‘伊小臣’即伊尹。而且《叔夷钟》铭文中的这段文字主要描述了商汤在伊尹的辅佐下,受天命而翦灭夏人,因而统治九州的历史事件。“商汤受天命,征伐夏侯氏,得到九州天下,据有夏禹划分九州之区域。不但有春秋时期自己的身家历史,而且还追溯远祖,直至商代成汤时期,征伐夏侯氏,得到九州天下,据有夏禹划分九州之区域。”
2.帝佐之者
《汲冢纪年》曰:“殷仲壬即位,居亳,其卿士伊尹。”《通鉴外纪》卷二,《竹书纪年》云:“殷仲壬即位,居亳,其卿士伊尹。”《春秋经传集解后序》(《太平御览》卷八三皇王部引杜预《春秋后序》同)。“甲骨文作‘卜丙’,郭沫若云:‘罗振玉云:‘卜丙,《孟子》及《史记》均作外丙。《尚书序》云:成汤既没,大甲元年。不言有外丙、仲壬,太史公采《世本》有之。今卜丙之名屡见于卜辞,则孟子与史公为得实矣。’按此片以卜丙、大甲、大庚、大戊为次,卜丙之为外丙无疑。’(《卜辞通纂》页四六)《广弘明集》卷一一法琳《对傅奕废佛僧事》:‘伊尹立汤子胜’,胜即外丙,似亦据《竹书纪年》。当然,后面这部分话题都是在成汤去世以后所发生的事,我们关注的重点是伊尹任‘卿士’”。
3.大手笔伊尹
关于伊尹《史记》记载:“伊尹名阿衡。阿衡欲奸汤而无由,乃为有莘氏媵臣,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或曰,伊尹处士,汤使人聘迎之,五反然后肯往从汤,言素王及九主之事。汤举任以国政。伊尹去汤适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入自北门,遇女鸠、女房,作《女鸠》、《女房》。”这段古文大意是说:伊尹名叫阿衡。阿衡想求见成汤而苦于没有门路,于是就去给有莘氏做陪嫁的男仆,背着饭锅砧板来见成汤,借着谈论烹调滋味的机会向成汤进言,劝说他实行王道。也有人说,伊尹本是个有才德而不肯做官的隐士,成汤曾派人去聘迎他,前后去了五趟,他才答应前来归从,向成汤讲述了远古帝王及九类君主的所做所为。成汤于是举用了他,委任他管理国政。伊尹曾经离开商汤到夏桀那里,因为看到夏桀无道,十分憎恶,所以又回到了商都亳。他从北门进城时,遇见了商汤的贤臣女(读音:rǔ)鸠和女房,于是写下《女鸠》、《女房》,述说他离开夏桀重回商都时的心情。由此可以看出,伊尹属于睹物思章之士,遇见女鸠和女房便写出了《女鸠》、《女房》。足见其思维不俗才气非凡勤于抹墨。除此之外,伊尹的确勤政华章,除了佐以繁忙的行政事务之外,亦曾写过不少历史上有过名声的文章,譬如:《咸有一德》、《太甲训》、《汤告》、《汤誓》、《明居》、《伊训》、《肆命》、《徂后》、《沃丁》、修《九招》等等。但“古文《尚书》有此篇,言作于伊尹归政于太甲之后,与此处言作于汤时不合。”
4.大相径庭
《史记》记载:“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伊尹嘉之,乃用《太甲训》三篇,褒帝太甲,称太宗。太宗崩,子沃丁立。帝沃丁之时,伊尹卒。既葬伊尹于亳,咎单遂训伊尹事,作《沃丁》。”大意是说:太甲帝临政三年之后,昏乱暴虐,违背了汤王的法度,败坏了德业,因此,伊尹把他流放到汤的葬地桐宫。此后的三年,伊尹代行政务,主持国事,朝会诸侯。太甲在桐宫住了三年,悔过自责,重新向善,于是伊尹又迎接他回到朝廷,把政权交 还给他。从此以后,太甲帝修养道德,诸侯都来归服,百姓也因此得以安宁。伊尹对太甲帝很赞赏,就作了《太甲训》三篇,赞扬帝太甲,称他为太宗。太宗逝世后,儿子沃丁即位。沃丁临政的时候,伊尹去逝了。在亳地安葬了伊尹之后,为了用伊尹的事迹垂训后人,咎单作了《沃丁》。”这是太史公最为良心的笔触,他既没有将可能的变作不可能,又没有将所有的不可能沦陷为可能。他只是将价值不虚无抬举至人文至高的领奖台上,以供后人摩习效法。而《竹书纪年》则是另外一番风景的记载:“……仲壬崩,伊尹放大甲于桐,乃自立也。伊尹即位,放太甲七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春秋经传集解后序》(《太平御览》卷八三皇王部引杜预《春秋后序》略同)。《竹书纪年》载言:“太甲杀伊尹。《晋书·束皙传》。”《尚书·咸有一德》正义提到《竹书纪年》记曰: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文选·豪士赋》;《汲冢书》云:……太甲杀伊尹。《史通·疑古》;《史通·杂说上》《汲冢书》云:伊尹自篡立后,太甲潜出,亲杀伊尹而用其子。”太甲元年是公元前1566年,这里的“太甲七年”对应的应该是公元前1573年。根据历史记载,太甲是商朝的第四任君主,他在位期间曾因行为不端政务不力被贤相伊尹放逐于桐宫,经过七年的反思后,太甲悔过自新,伊尹于是迎接他回到亳都并交还政权。太甲之后修德政,使得诸侯归附,百姓安宁,商朝因此中兴,太甲也被称为太宗。
5. 正误之辩误正误
《通鉴外纪》卷二《尚书·咸有一德》正义、《御览》引《春秋后序》、《通鉴外纪》等皆作‘于太甲七年’。《存真》删‘于太甲’三字,《辑校》‘于’作‘放’,校语云:‘《外纪》“放大甲”作“于大甲”。’似他书皆作‘放’,误。《存真》所引《路史·发挥》卷五,见本书附录。甲骨文作‘太甲’。据史籍,太甲,太丁之子,汤孙。《孟子·万章上》:‘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汤崩,大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复归于亳。’《史记·殷本纪》:‘汤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为帝外丙。帝外丙即位三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是为帝中壬。帝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此说为依照《史记》之传统之说,与《竹书纪年》大异。《御览》卷八三引《琐语》云:‘仲壬崩,伊尹放太甲,乃自立四年。’所引过简,但所反映之史事,与《竹书纪年》同,可证战国时有此种传说存在。汤死后,其长子太丁已前卒,伊尹乃立太丁之弟外丙;外丙死,继立其弟仲壬,政权皆为伊尹所控制。仲壬死,按商朝继承之制,应由太丁之子太甲即位。伊尹囚太甲篡立。伊尹统治七年,太甲从被囚之桐宫潜出,杀死伊尹,恢复王位。太甲不承认伊尹篡立七年,故其杀伊尹时称为‘太甲七年’。《竹书纪年》曰:和甲西征,得一丹山。《山海经·大荒北经》。《山海经》注引《竹书》,《存真》入辑。《辑校》改列祖甲下,云:‘“和”、“祖”二字,形相近,今本《竹书纪年》系之阳甲,乃有“阳甲名和”之说矣。’此仅以‘和’、‘祖’形近为说,无确证,其《今本竹书纪年疏证》卷上则云:‘隶书“和”、“祖”二字形相近,和甲疑即祖甲之讹。’尚作疑似之词。杨树达云:‘今本《纪年》云:“阳甲名和。”按《山海经·大荒北经》郭注引古本《纪年》云:“和甲西征,得丹山。”按和甲之称,与《吕氏春秋》称河亶甲为整甲者辞例同,非后人所能杜撰,此可证今本《纪年》阳甲名和之说为可信。王静安略无证据,谓郭注和甲为祖甲之误,疑撰今本《纪年》者据误字造为阳甲名和之说,径以西征得丹山之事属之祖甲,武断甚矣。’(《积微居甲文说》卷下页三八)现从《存真》,仍列入阳甲。
6.东坡议伊尹
苏轼的《伊尹论》曾经是孤山修习伊尹学问很宝贵的资料,尽管近代了一些,却不乏史味。我们不妨下一点功夫将东坡的《伊尹论》原文抄录:“立天下之大节者,狭天下者也。夫以天下之大而不足以动其心,则天下之大节有不足立,而大事有不足办者矣。今夫匹夫匹妇皆知洁廉忠信之为美也,使其果洁廉而忠信,则其智虑未始不如王公大人之能也。箪食豆羹,非其道不取,则一乡之人,莫敢以不正犯之矣。一乡之人,莫敢以不正犯之,而不能办一乡之事者,未之有也。推此而上,其不取者愈大,则其所办者愈远矣。让天下与让箪食豆羹,无以异也。治天下与治一乡,亦无以异也。然而不能者,有所蔽也。天下之大,是一乡之推也。非千金之子,不能运千金之资。贩夫贩妇得一金而不知其所措,非智不若,所居之卑也。夫天下不能动其心,是故其才全。以其全才而制天下,是故临大事而不乱。古之君子,必有高世之行,非苟求为异而已。后之君子,盖亦尝有其志矣,得失乱其中,而荣辱夺其外,是以役役至于老死而不暇,亦足悲矣。孔子叙书至于舜、禹、皋陶相让之际,盖未尝不太息也。夫以朝廷之尊,而行匹夫之让,孔子安取哉?取其不汲汲于富贵,有以大服天下之心焉耳。彼其视天下眇然不足以动其心,而岂忍以废放其君求利也哉?后之君子,蹈常而习故,惴惴焉惧不免于天下,一为希阔之行,则天下群起而诮之。不知求其素,而以为古今之变时有所不可者,亦已过矣夫。”做天下大事业的人,是具备天下崇高节操的人;树立了天下崇高节操的人,是把天下看得十分狭小的人。凭借着广大的天下却不足以打动他的心,那么,天下的崇高节操就有不够他树立的,天下的大事业也有不够他做的了。现今那些普通的男男女女,都知道廉洁、忠义、守信是美好的,如果他们果真廉洁、忠义、守信,那么他们的思虑、智慧未必赶不上王公大人们的所能。一竹筐饭、一盘肉汤,倘若不是通过正当的途径就不去获取,那么一乡的人,就没有谁敢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来冒犯他了。一乡的人没有谁敢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来冒犯他,却不能办好一乡事情的人,从来没有过。把天下让出去跟把一竹筐饭、一盘肉汤让出去,没有什么不一样;治理天下跟治理一乡,也没有什么不一样。但是仍不能做到,是因为有蒙蔽他们的东西。天下的财富,是由一竹筐饭、一盘肉汤聚集起来的;天下这么广大,是由一个乡推演而来的。那些出售货物的男女小商人,得到一金都不知道怎么放置,不是他们的智商不如富贵家子弟,而是由于他们处的地位十分卑下。孟子说:伊尹在有莘国的郊外耕作,倘若不合乎道,又不合乎义,就是拿整个天下作为他的俸禄,他也不接受。天下都不能打动他的心,所以他的品德完美了;凭借他完美的品德来执掌天下,所以面临大事而不惑乱。卿相这样的高官显位,价值千金的财富,也有所不顾,要用这个来使自己的心胸宽广,使得困窘、得志、利益、祸害都不能成为他心中的芥蒂,来完善他的道德,想要有所作为罢了。后代有道德的人,大概也曾有过这样的志向,但得与失在他心中扰乱,荣与辱在他身外纠缠,所以辛辛苦苦地直到老死也无暇顾及自己的志向,也够可悲的了!孔子为《书经》作序说到虞舜、夏禹、皋陶相互推让天下的时候,未尝不长长地叹息。太甲被废黜,天下未尝有过这种做法,而伊尹开始推行它,天下的人不以为骇怪;以臣下的身份放逐国君,天下的人不以为僭越;已经放逐又重新扶立,太甲不认为是独断专行。为什么呢?因为伊尹平常不屑一顾的东西,足够用来取得天下人的信任。伊尹看待天下,感到十分渺小,不足以打动他的心,难道忍心用废黜放逐他的国君来求得好处吗?后代有道德的人,遵循常规而习惯旧习,惶惶不安地害怕在天下人面前不免于有过失,一旦有所稀奇的行为,则天下人会群起而讥笑他。不知道寻求他们的本性,而以为古今的变化有时是不可行的,这也太过分了。
(三)正误之正误
1.增辨正误
1)增辨一
“七百七十三年”,除晚清金陵书局本作“二百五十三年”外,诸本同(见日本水泽利忠《史记会注考证校补》卷三页三0)。《存真》据赵绍祖《校补竹书纪年》卷一、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四九改作‘二百七十三年’,《辑校》仍作‘七百七十三年’。日本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卷三作‘二百七十五年’,《订补》云:‘泷川本正义多据古钞本,比较可信,而二百七十五年与下文“汤灭夏至于受,用岁四百九十六年”语不悖,当近得实,宜从之。’《考证》‘虽博勘诸本,而其所主在金陵书局本’(水泽利忠书自序)。且其书误字颇多,水泽利忠云:‘按泷本“二百五十三”误作“二百七十五”。’(《会注考证校补》卷三页三0)泷川所据原为金陵书局本之‘二百五十三’,作‘二百七十五’,非有古钞本为据,《订补》误信。金陵书局本之‘二百五十三年’,《订补》亦云:‘系据吴春照依今本《纪年》所改,不足凭。’是。至《校补》、《集证》、《存真》之‘二百七十三年’,虽仅凭理校,然较可信。‘纣时稍大其邑’以下,《存真》入辑,《辑校》云:‘盖误以张守节释《史记》语为《纪年》本文。’《订补》云:‘陈氏《集证》亦作《纪年》本文。疑此与上文均为《纪年》注语,张守节引以释《史记》“益广沙丘苑台”句,王说似觉未安。’案《正义》所引,实出自李泰《括地志》,乃隐括《纪年》之文,非张守节 释《史记》语,更非《纪年》注。现从《存真》。
还有一则关于“文丁杀季历”的颇存争议不一的记载:《汲郡古文》:殷时已有应国。《水经·滍水注》;《括地志》云:……《汲冢古文》云:殷时已有应国。《史记·梁孝王世家》正义;臣瓒曰:……(应),《汲郡古文》殷时已自有国。《汉书·地理志》;《汲冢古文》:商时已有应国。《舆地广记》卷九汝州叶县。《梁孝王世家》所引一条,《存真》、《辑校》、《订补》失收。《存真》、《订补》所引《路史·国名纪》己,见本书附录。《存真》云:‘《水经·滍水注》、臣瓒《汉书·地理志》注并云:《汲郡古文》殷时已自有应国,《路史·国名纪》亦云尔。然则今本《纪年》云:“盘庚七年,应侯来朝”,或是《竹书》本文,但未见古籍援引,未敢信也。’次于前条案语中。《辑校》附于‘无年世可系者。’现姑从《存真》。
‘西落鬼戎’即甲骨文、西周金文及《易》、《诗》等典籍之‘鬼方’,详王国维《鬼方昆夷玁狁考》(见《观堂集林》)等书。《易·未济九四》:‘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昔人多以为系武丁时事,与《既济九三》之‘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同。《尚书·召诰》:‘呜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大诰》:‘天休于宁(文)王,兴我小邦周。’周人称殷为‘大国’,自称‘小邦’。因此,‘有赏于大国’,即有赏于殷,非指殷高宗武丁伐鬼方,其事甚明。《诗·鲁颂·閟宫》:‘不亏不崩,不震不腾。’郑笺:‘震、腾,皆谓僭踰相侵犯。’《易》之‘震’,亦当作如是解。此役因鬼方入犯,周人大举出击,历时三年,始获胜利,报捷于殷,复得殷王之赐。《未济》爻辞所述史实当如此,与《纪年》同,且可互证。
《帝王世纪》:‘太丁之世,王季伐诸戎。’(《通鉴前编》卷五注引》与《纪年》合。(《纪年》):文丁杀季历。《晋书·束皙传》;《纪年》云:文丁杀周王云云。《北堂书钞》卷四一政术部;《汲冢书》曰:文丁杀季历。《史通·疑古》;《竹书纪年》:文丁杀季历。《史通·杂说上》。《订补》云:‘《书钞》标目为“杀季历”,……则原文当为“文丁杀周王季历”。’是。
2)增辨二
《吕氏春秋·首时》:‘王季历困而死,文王苦之。’高诱注:‘王季历,文王之父也。勤劳国事,以至薨没,故文王哀思苦痛也。’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卷一四云:‘《晋书·束皙传》引《竹书纪年》,称季历为殷王文丁所杀,与《史记·周本纪》及此注不同。’(案《周本纪》云:‘季历立,是为公季。公季修古公遗道,笃于行义,诸侯顺之。公季卒,子昌立。’)《吕氏春秋》所记,与《史记·周本纪》等传说不同,高注依《史记》为说,与正文更了不相应。《史记·龟策列传》:‘(纣)杀周太子历,囚文王昌。’索隐:‘按“杀周太子历”,文在“囚文王昌”之上,则近是季历。季历不被纣诛,则其言近妄,无容周更别有太子名历也。’《列传》所述亦即文丁杀季历事。‘太子’二字为‘季’字之讹,‘季’上部‘禾’与‘太’字形近,校勘学上二字合为一字,或一字析为二字,其例极多。原文当为‘杀周季历’,后世以季历不能为纣所杀,因析‘季’为‘太子’二字。‘索隐’指出‘文在“囚文王昌”之上,则近是季历’,是。《龟策列传》为褚少孙‘问(太卜官)掌故文学长老习事者’所补,文丁误为纣,当为传说之误。
3)增辨三
《竹书纪年•殷纪》案:《尚书·牧誓》:“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孙星衍(清代著名藏书家、目录学家、书法家、经学家)云:‘史迁作殷王纣。……史公作纣者,《汉书·五行志》亦作纣。凡今文俱作纣,古文或作受。’(《尚书今古文注疏》卷一一《牧誓》);臣瓒曰:《汲郡古文》:毕西于丰三十里。《汉书·刘向传》注。《存真》、《辑校》据金履祥《通鉴前编》引《纪年》,列有“六年,周文王初禴于毕”一条。《前编》卷五云:“《竹书纪年》曰:纣六祀,周文王初禴于毕。”金氏宋末元初人,未能见古本《纪年》,其所引或为当时辑录之本,此不入辑。《新唐书·历志》:‘后六百一算至纣六祀,周文王初禴于毕。’文字与金氏所引同,《辑校》谓此‘虽不着所出,当本《纪年》’。《汉书·刘向传》:‘文、武、周公葬于毕。’臣瓒即引此《汲郡古文》之语为注,似古本《纪年》有文王葬毕之语,(今本《纪年》有‘周文王葬毕,毕西于丰三十里’。)存此志疑。
2.确名:伊尹即阿衡
《竹书纪年•殷纪》颠覆了《史记》记载的历史第一位贤相伊尹的高大形象。伊尹之所以被后世历代奉为贤相,是为人师表是历代丞相的一代楷模。这里面有一个历史渊源。
“伊尹名阿衡。阿衡欲奸汤而无由,乃为有莘氏媵臣,负鼎俎(读音:dǐng zǔ,词义:鼎和俎,均为古代祭祀﹑燕飨时陈置牲体或其他食物的礼器。 泛称割烹的用具。割烹),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或曰,伊尹处士,汤使人聘迎之,五反然后肯往从汤,言素王及九主之事。汤举任以国政。伊尹去汤适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入自北门,遇女鸠、女房,作《女鸠》、《女房》(引自《史记》)。”用现代的白话说:伊尹原名名叫作阿衡。阿衡想求见成汤而苦于没有门路,于是就去给有莘氏做陪嫁的男仆,背着饭锅砧板来见成汤,借着谈论烹调滋味的机会向成汤进言,劝说他实行王道。也有人说,伊尹本是个有才德而不肯做官的隐士,成汤曾派人去聘迎他,前后五顾茅庐,他才答应前来归从,并向成汤讲述了远古帝王及九类君主的所做所为。实际上有多个资料显示,伊尹最初是一位放牛娃,后来成为成汤岳父家的一位掂大勺的厨师,烧的一手好菜。
3.进言
“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伐之。汤曰:“予有言: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伊尹曰:“明哉!言能听,道乃进。尹国子民,为善者皆在王官。勉哉,勉哉!”汤曰:“汝不能敬命,予大罚殛之,无有攸赦,作《汤征》(引自《史记》)。”意思是说:成汤在夏朝为方伯(一方诸侯之长),有权征讨邻近的诸侯。葛伯(据《史记•殷本纪》记载:葛伯夏朝时葛国国君。夏末,商汤居亳、即今河南商丘,与葛国、即今河南宁陵北相邻,商汤以葛伯不祭祖神、冤杀儿童为名,伐灭葛国,自此开始灭夏战争。)不祭祀鬼神,成汤首先征讨他。“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伐之。汤曰:“予有言: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伊尹曰:“明哉!言能听,道乃进。尹国子民,为善者皆在王官。勉哉,勉哉!”汤曰:“汝不能敬命,予大罚殛之,无有攸赦。”作《汤征》(引自《史记》)。”大意是说:成汤在夏朝为方伯(一方诸侯之长),有权征讨邻近的诸侯。葛伯不祭祀鬼神,成汤首先征讨他。成汤说:“我说过这样的话:人照一照水就能看出自己的形貌,看一看民众就可以知道国家治理得好与不好。”伊尹说:“英明啊!善言听得进去,道德才会进步。治理国家,抚育万民,凡是有德行做好事的人都要任用为朝廷之官。努力吧,努力吧!”成汤对葛伯说:“你们不能敬顺天命,我就要重重地惩罚你们,概不宽赦。”于是写下《汤征》此文,记载了征葛的情况。实质上是成汤借伊尹之口传播自己的功德。所以成汤听后很受启发颇有感慨,于是成汤举用了他,委任他管理国政。伊尹曾经离开商汤到夏桀那里,因为看到夏桀无道,十分憎恶,所以又回到了商朝都城亳州。他从北门进城时,遇见了商汤的贤臣女(读音:rǔ,)鸠和女房,于是写下《女鸠》、《女房》,述说他离开夏桀重回商都时的复杂心情。正所谓蛟龙困浅滩,难致偏安;非潜龙在渊,不得善万人以积圣德。脑短路也许是间隙性的,而灵魂短路就没那么简单了。今古一脉,相区不疏,人的远见与眼界说到底是人的心见。眼耳鼻舌身意,哪一样不源自于心?无论是你是我,还是更多的人。
伊尹的纠结与我大众而言,同属类列。
1988年08月13日最初小稿
2010年10月07日—11月03日初稿
2010年11月11日—11月18日二稿
2010年11月21日—27日复修
2011年05月19日—25日再修
2014年02月27—28日定稿
于青岛玛嘎德书屋
本文作者简介:
巴•钢普力布,蒙古族,字:伯公、车夫、沃罕,又字:子而、了乙、道空,号:孤山愚翁、阿古达木,清虚居士,1954年11月11日生人,籍贯:内蒙古呼伦贝尔,以修习易、道、儒、史、禅为主要对象,兼修逻辑学、语言学、伦理学、文艺美学、西方哲学、文化类别学等。著书若干,弟子若干。人生实践:一辈子读书写字。一辈子传播学问。一辈子说人好话。一辈子履行报恩。一辈子慈人恕世。
(编辑 文心)

